生日願望


她說她十八歲那年要出嫁,嫁給她愛了一輩子的人。


她是和我從小一起長大的鄰家小妹,我們相差兩歲。真是太熟太熟了,她的醜樣子我全都看過:頭髮黏到口香糖的、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、睡覺口水流滿枕頭的、光著屁股跑來跑去的……。不過我猜我也沒好到哪裡去。

我們都是野孩子,鬼靈精怪地她總喜歡跟我一起做壞事。

她父母都去上班的時候都會叮囑我看著她,說:「千萬不要讓我們家妹妹做壞事。」

我會很認真地點頭。(是的請放心地把女兒交給我吧。)

她也會跟著點頭說:「我一定會乖乖的。」(才怪!)

她的鬼點子總像過敏的人打噴嚏一樣,只要空氣有一絲異動就能迸出好幾個。

「哥哥,我們……」媽媽後腳才出門,她的頭上就冒出一個大大的電燈泡。
「不,不行,我們絕對不能這麼做。」我一副義正詞嚴地否決她,把開關關掉。
「可是……(眨眼)人家真的覺得很有趣耶。」
「不行。欸,好吧,現在是民主的時代,至少得讓妳有發言的機會。」
「耶!」

然後,她會慫恿我和她一起去惡作劇,把公園裡出來曬太陽的老爺爺老奶奶鬧得雞犬不寧,或是去遊樂場欺負其他小孩,欺負不了的就狠狠打一架。

晚上,當她媽媽回來的時候,通常會先嘆一口氣:「妹妹呀,妳今天又跑去哪裡撒野了,為什麼臉上這麼髒呢?隔壁的阿姨說,妳今天去公園的時候……」

「哇!」嚎啕大哭。
「媽,妳不要罵哥哥啦,他不是故意的,他有跟我說過那樣不好,是人家一定要去玩的啦。」

什麼跟什麼啊。只見她撲到我身上來,狠狠抱住我:「媽媽對不起,哥哥對不起,啊!大家對不起,人家下次不會了啦!」(騙子!)

「嗚,都是我不好,我下次一定會好好看著她,不會讓她亂亂跑。」(又一個騙子!)
說完,我也一起放聲大哭。
「乖,乖,好了啦不要哭,我沒有要罵你們啦,下次乖一點就好了喔。」

這樣的劇碼幾乎天天都在上演,我們卻總也玩不膩。

她是我的哥兒們,在我眼裡是一個比我更像男孩子的女孩子。


她遇見他的時候才六歲。他是她的同班同學,一個酷酷的男孩子,既會念書,又有運動細胞。如果說,一座猴子山都要有一個大王,他絕對就是那樣的角色,威風凜凜、不可一世,讓所有的母猴子都要爭相幫他抓蝨子。

我才發現,跟我一起長大的小妹原來是個女孩子。

她是一個天生喜愛冒險的登山家,像我這種不值一哂的小丘陵她根本就不放在眼裡,狠狠踩在腳底下,甚至放在後院裡當收藏。這個不服輸的女孩要征服的,是巍峨的峻嶺,一座永遠登不上巔峰的山。

一開始,她什麼都要跟他爭。好強如她怎能忍受有人比她鋒芒更盛?我從來沒看過她那麼努力,但是她確實是盡全力放手一搏,為了把那隻擋路的公猴子踢下大王的寶座。

念書自己念得來的就靠自己;跑步跑不過人家、籃球不會打的就逼我每個周末陪她練習;美術作業做不好的就耍賴全部給我做。甚至連身高都不能輸,拚命跳高和喝牛奶。

但她永遠是在他身後的第二名。(除了身高以外,男生長得比較晚嘛,不過他們同班的時候他也從來不比她矮。)

她永遠追不上他的背影。


「我想被看見,為什麼這麼難?」她仰著頭問我。那一年她小學二年級。
「被誰看見?妳長這麼高,同學根本不可能忽視妳啊;還有妳成績這麼好,老師不也常常讚美妳?」
「他啊。」一抹酡紅漸漸從臉頰擴散。

喲,這小妮子居然會害羞。而我那時才知道,她對他的感覺,早已不一樣了。

他的背影太宏偉,因此忍不住一把抱進懷裡;高山太難攀登,所以乾脆搬進去住。

他在她心目中的形象是完美。

本來以為這小妮子的暗戀到三年級分班的時候,應該就要結束。可是,他們的緣分未了。

「我們同班。」她用一種事不關己的語氣說,但我看見她把拳頭握得好緊好緊,指甲幾乎要嵌進肉裡。
「這表示我有機會了嗎?」眼神放光。

據她的說法,他喜歡班上的另一個女同學。她默默旁觀著,把一切盡收眼底。

「妳怎麼知道?」
「因為我喜歡他,所以,我感覺得出來。」

又據她的說法,同班的第二個兩年她是有機會的。

「那妳為什麼不好好把握?」
「我們的關係有點複雜。」
我笑了,「複雜?」
「對。我想我是真的追他追得很緊,他終於回頭看見我了,不過好像是覺得不能被我比下去的那種。
「但是,」她頓了頓,「我覺得他有一點點喜歡我。」
「妳怎麼知道?」
「廢話,因為我喜歡他,所以我感覺得出來。」


轉眼,小學四年都過去了。五年級之後他們終於分開了。

有一天她對我說:「聽說,他交了一個女朋友。」

「妳很難過?」
「不會呀,跟我又沒有關係。而且聽說那個女生氣質很好。」

她一副很坦然的樣子,但是我看到她轉過身後偷偷抹眼淚。最讓她心碎的是不是,他喜歡上了一個跟她一點都不像的女生?

幾個禮拜之後她說:「聽說他們分手了。」

「噢,那關妳什麼事?」我故意問她。
「沒呀,只是想起來而已。」她說,卻沒有辦法遮掩臉上燦爛的笑,蹦蹦跳跳地跑走了。


我知道,從他們分開之後,她沒有一天不想他。



擇偶條件:(符合其中之一即可)
一、麻省理工學院畢業,又很會唱歌的男生。
二、身高一百八十五公分以上,因為這樣我才能穿高一點的高跟鞋。
三、那個傢伙。


雙魚座的我從小就無可救藥的浪漫。多愁善感、柔弱敏銳、純樸真誠……,幾乎所有形容雙魚座的詞彙,都可以套用在我身上。雖然從小和我一起長大的鄰居哥哥總形容我的天真爛漫是一種邪惡,但我確定我是無邪的。

雙魚座百分之百是我為什麼可以暗戀一個人長達十年的原因。

對,一切都是星座的錯。雙魚座的特色之一就是迷信。

我喜歡上一個天秤座的男孩,大概是我剛剛才學會「喜歡」這個詞要怎麼寫的時候。但是星座書上寫,天秤和雙魚是前途不樂觀的一對。


小時候看過一本小說,男主角在追女主角的時後告訴她,他們最大的共同點是一眼就能看到最重要的,然後忽略所有其他的東西。

我想我也是。

如果他是北極星,那麼,我不需要認識北斗七星或仙后座就可以準確地指出他的方位。

因為我只看得見他。

我卻恨透了我只看得見他。

假如有刻骨銘心的愛可以在分手後憑弔,那麼至少證明兩人曾相愛過。但我只有我的暗戀,和一段毫無波瀾的回憶。我自己在回憶裡載浮載沉。

張小嫻的《收到你的信已經太遲》是我偶然抓住的漂浮木:

「『難道你不認為……從沒開始的愛情會悠長一些嗎?』
『從沒開始又怎知道是不是愛情?』
『那兩個人彼此會知道的……』
『你是說,為了悠長一些就克制自己不去開始?』
『嗯,那樣不是很美麗嗎?』」

我一向是張小嫻的忠實信徒,因為她那篇〈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〉中女主角的一句話道盡我的心情:「他有才氣,我很害怕他會愛上一個比我條件好的女人,所以我告訴自己,我要努力,做一個配得起阿政的女人。」

而我常久以來是這麼努力,為的是同樣的理由。我要讓他看見我。可是我甚至不確定他是否記得我。

不過我就假裝我是在談一場美麗的戀愛,至少我認為它是愛情。

但我像一個戒不了癮的吸毒者,無論怎麼努力擺脫,卻沒辦法熄滅心裡的欲望。有一把火,在我的心裡燒了十年。

我想和他在一起。


從我十一歲之後,我每年的第三個生日願望都是希望在十八歲那年出嫁,嫁給我最愛的那個傢伙。

原來我對他的信仰更虔誠。



那天剛過午夜十二點,我的手機出現了來電顯示。

「喂?」
「哥,我今天十六歲了。」
「生日快樂!十六歲妳可以嫁人了耶。正好我兩個月前也十八歲,可以結婚了。怎麼樣,妳是打電話來求婚的嗎?」
「……你是白痴嗎?」
「那,妳不考慮我的話,還得再等兩年。」

她從電話另一頭傳來輕輕的笑聲。

「我從十一歲開始,每年生日的第三個願望都是……」
「都是十八歲要嫁給他。我知道。」
「你怎麼知道?而且連十八歲都猜到了。」訝異的語氣。
「嘿嘿,因為妳每次許完願望要吹蠟燭的時候,都滿臉紅通通的。可是,妳不覺得十八歲太早了嗎?妳還有很長的人生要走。」
「你管我。反正這個願望又不可能實現。」
「也是啦。而且我看你根本就嫁不出去,到時候你就只剩下我啦。」
「神經病,我才不會讓我的人生那麼悲慘咧。真是氣死我了。記得把我的生日禮物準備好。晚安。」她狠狠地掛下電話。
「晚安。」(生日禮物!)

我忽然意識到,我所認識的小妹已經是個情竇初開的少女了。



我做過很多瘋癲的事。因為他的緣故。

國中的時候,我跟蹤過他回家。

一小段的路,他和他同學走在我前方談天說笑,我一個人默默地在後方踢石頭,數著路旁的車子,不時用眼角餘光瞄前面的那群人,一顆心七上八下。

「小妹呀,妳是不是跑去偷喝酒,臉那麼紅做什麼?不會做壞事就不要做。」鄰居哥哥問。
「哈哈哈……呵呵……哈哈哈……」我只是狠狠地傻笑。
「妳吃錯藥了嗎?小白痴一個。」
「嘻嘻嘻。」
「瘋子。」


之後,偶然發現他星期五會固定出現在某個街口,於是我總會躲在旁邊的便利商店等他。他出現之後,我會隔著一個馬路的距離,不遠不近地和他一起走過幾個街口,然後目送他的背影離去。

有一次,等到晚上七點鐘,鄰居哥哥氣喘吁吁地跑來找我了。

「小妹呀,妳幹嘛沒事不回家,我們都以為妳被綁架了。便利商店有這麼好逛嗎?」

我只是噙著淚水,不發一語。為什麼我等不到我想等的人?

哥摸摸我的頭說:「乖啦,妳跟我回去吧。妳媽等不到妳回家,急得都快把地板跺爛了,在不回去,她可能會去報警。」

於是我任由哥牽著,低著頭走回家。幾天後我才知道,他那天病假。


後來,我們都考上了臺北市的高中,也都是搭捷運上學,而且,在同一站下車。

根據我統計的結果,他最常在七點十分的時候出現。等車的時候,我會默默地注視他從遠方走來,背著書包,和一個色彩鮮豔的提袋,不帶任何表情。擦肩而過的時候,我驚訝地發現,他已經高出了我快一個頭,使他遠去的背影,更顯得寬闊高大。

一個禮拜有兩三天,我們會搭捷運,隔著遠遠的人潮,一起上學。

這是我最期待的事。我很快樂,但還不滿足。


我好不容易褪去了尾鰭走上陸地,翻山越嶺去追逐一種遙不可及,卻驚覺他是天上的一顆星星。



我透過各種管道終於打聽到她口中那傢伙的電話。

很神祕地,我發了一封簡訊給他。

「有個女孩很想念你,等了你十年,每天瘋狂想嫁給你,你可不可以給她一個機會。」

我明白自己這麼做只是把一顆石頭丟進大海,除了手機的震動會像一圈圈稍縱即逝的漣漪小小打亂他的生活外,不會引起任何回音。

從頭到尾知道小妹喜歡那傢伙的人,可能只有我和她自己而已。

可是我還是決定這麼做。



看見張小嫻在部落格上貼文〈愛的兩個人〉中一段文字:「一個人一生愛的終歸只有兩個人:一個是自己,一個是自己幻想出來的。」

頁面往下往下滾動。

她說,幻想出來的原來是個真實的人,但是會漸漸在他身上加上太多想像:「我真的了解他嗎?他是我以為的那樣嗎?他是我認識的那個人嗎?我有沒有把他想的太好、太強大、太偉大或是太浪漫?我有沒有想要改變他?」

這麼多個問題,我都沒辦法給予肯定的答覆。我甚至可以確定,我一直喜歡的是記憶中的他。他絕對沒這麼好、沒這麼強大、沒這麼偉大也沒這麼浪漫。

思念總該要有有效期限,畢竟,這麼多年來只是遠遠遠遠地看著他,我憑什麼相信他還是當初那個他?

我暗自下定決心,明年,我的十八歲生日願望是我要忘記他忘記他忘記他……忘記他!


十月十三日,那傢伙的十八歲生日。

晚自習結束後我回家,走出捷運站,隱隱約約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。隨後,拐進一個幽靜小巷裡,今天的心情適合昏暗的色調。

在一盞壞掉的路燈下我的手忽然被一把拉住。

「喂妳幫我拿一下。」

一個大盒子遞到我手上,我屏住呼吸,小心翼翼地捧著它。

蠟燭被點燃了。

搖曳的火光中,我看清了那張臉,忽然有一陣欲淚的衝動。

他自顧自地唱完生日快樂歌,像個孩子似地自己拍起手來。

「今天是我十八歲生日,我要許三個願望。」

我動也不敢動。

「有一個女生喜歡了我十年,我的第一個願望是,今天要跟她一起吃生日蛋糕。」
「你怎麼知道?」
「這個嘛,心有靈犀一點通囉。嘿,不要打斷我許願。」
他停了兩秒。「第二,我希望可以跟她求婚,在我十八歲的時候。」
「第三個願望要保密。」他露出了微笑。

嘴角上揚的弧度和我記憶裡的一模一樣。

「……你知不知道求婚這種事不可以隨便拿來跟女孩子開玩笑!」我莫名地激動起來,雙頰灼成滾燙燙的大紅色。

我想把手上的蛋糕狠狠丟到他臉上,也許這樣夢就會醒了。

「所以,你是認真的嗎?」
「是啊,我很認真。」

他斂起笑容,一臉嚴肅地說。

「不是很認真地在跟我開玩笑吧?」
「不是。所以,妳願意嫁給我嗎?」

他真的說了。

一瞬間,我的世界亮了起來,彷彿有無數的流星在夜空閃爍。

他悄悄在我耳邊說,「妳要說願意我們才能來吃蛋糕。這樣我的三個願望都實現了。」


這一定是一場美麗而不真切的,夢。



「哥,我十八歲了。」
「嗯,生日快樂。」
「謝謝。禮物記得準備好。晚安。」
「晚安。」

我掛上電話。看看時鐘,分針剛離開十二的位置。

時間真的過得好快,她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小男生似的女孩了,而是一位十八歲的妙齡少女。


我記得,兩年前她曾說過的話。
──在十八歲那年她要嫁給她最愛的人。